2009年6月3日 星期三

求婚


2009/05/30........
我第一次參加別人的求婚計畫,新人是芷芸的同事
大約在兩個月前芷芸就跟我說了男主角的計畫。
對女主角而言只不過是紳士淑女Pa的兩個月漫長治裝期。
對男主角而言是兩個月煎熬,一方面要好好的安排人員,房間,道具...等等當天不能出錯的每件事,另一方面則是要裝的若無其事的避免被女主角發現(不過女主角十分的遲鈍)。

求婚,也許對旁人來說只是個儀式,只是煙火、蠟燭再加上幾句甜言蜜語......
不過對男女主角而言蠟燭就像在黑夜中的對方,照亮著互相,讓彼此了解雙方的存在
煙火的亮,像是男人對女人的愛,要天下的人都看見
煙火的響;就像男人對女人堅定的誓言,要昭告天下,要天下的人都聽見

兩個月的計畫,只為了換女主角「我願意」三個字,再加上兩行感動的淚,以及一生的幸福